需要钱从哪里贷款(想贷款找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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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几天,大今被标题名为“宁阳女娃考上青岛理工,穿珠子捡蝉蜕一点点凑学费”的新闻刷屏了!

  初二时宋晓丽爸爸去世,初三时妈妈带着妹妹离开,刚读高中时,二叔又因病去世,只得与七旬的爷爷相依为命。在今年高考中,晓丽考了568分,被青岛理工大学录取。为了凑学费,她穿珠子、捡蝉蜕,但在这个暑假忙碌了一个多月,小姑娘才筹了几百块钱。

  

  眼看进入九月,新学期就要开学,很多寒门学子考上了理想的学校,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对于他们来说,在昂贵的学费面前,只有望而却步……

  别怕!祖国和我们在一起!

  

  大今近日了解到,在今后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里,教育部开通高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答疑解惑、帮助他们顺利入学。 教育部高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为 010-66097980、010-66096590。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 本专科阶段建立起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在 研究生教育阶段则包括 国家奖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的政策说明吧!

  

  高等教育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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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资助标准

  全国平均 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中央高校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申请、评定与发放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各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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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资助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

  申请、评定与发放

  国家励志奖学金 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参与评定,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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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资助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

  申请、评定与发放

  国家奖学金 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参与评定。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 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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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借款学生 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 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 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按照学生申办地点及工作流程不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在同一学年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通过本校学生资助部门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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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②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③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④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贷款金额: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贷款发放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贷款金额: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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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范生免费教育

  2007年开始,录取为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的学生, 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2007年起,新招收的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 在入学两年内,也可在教育部和学校核定的计划内转入师范专业,并由学校按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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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优惠政策

  ①由中央财政负责安排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

  ②在相关省级政府统筹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免费师范毕业生的教师岗位,确保每一个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在中小学任教有编有岗;

  ③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④为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提供便利的入学条件,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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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

  学费资助标准

  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 原则上退役士兵学生应交多少学费中央财政就资助多少,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高于最高限额部分自行负担。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条件和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资助方式

  学费由中央财政按标准和隶属关系补助退役士兵学生所在学校,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直接补给退役士兵学生本人。

  资助期限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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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国家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应届毕业生, 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最高金额本专科生 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分三年补偿代偿完毕。

  基层单位

  ①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

  ②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地方所属高等学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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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 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 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 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 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补偿标准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标准, 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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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等学校学生直招士官国家资助

  从2015年起,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补偿标准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 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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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设立了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一次性补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

  资助地区

  中西部地区每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本项目所指中西部地区具体包括: 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资助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人1000元

  特殊说明

  入学资助项目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等。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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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劳动报酬

  学生参加校内固定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月计算。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适当上下浮动。学生参加校内临时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小时计算。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8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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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资助政策与措施

  1. 学费减免

  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具体减免办法由学校制订。

  2. 辅助措施

  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3. 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教育部提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首先可以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高校根据核实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其中,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电话及办公时间图片来源“人民日报”

  除了可以拨打地方的热线电话外,同学们平时也可以通过学校的资助部门咨询政策和反映问题,也可拨打教育部常年开设的统一监督举报电话010-66092315、010-6609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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